吴霓、杨颍东:我国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政策的基本特征、实施现状及问题反思 来源:《中国职业技术教育》

时间:2020-04-17 来源:大红鹰dhy8866 浏览量:307 【 浏览字体:

  吴霓 杨颖东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职院校的自主招生政策体系日益完善,自主招生改革的价值导向和发展方向逐渐明确,政策实施的保障基础不断得到加强。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改革推进迅速深入,探索出灵活多样的考试评价模式,初步形成了渠道多元的自主招生入学体系。但与此同时,我国高职院校自主招生中还面临着一些深层问题:高职院校自主权有待增强,自主招生规模有待扩大;自主招生政策价值取向尚需引导,政策内容尚需不断普及;自主招生制度尚需完善,切实维护学生正当权益;自主招生的考试评价尚需增强科学性和公平性。这些发展中的问题只有通过不断深化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改革才能逐步得以解决。

  【关键词】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招生;招生政策

  自2005年上海率先开展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以来,我国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改革已进行了十余年的实践探索。作为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我们需要对指引其改革的政策脉络进行梳理,对政策实践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和反思,以便更好地推进和完善高职院校的自主招生改革。

  一、我国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政策的基本特征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高等教育政策的不断调整,我国高职院校的考试招生政策也随之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其中的一个关键变化就是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政策体系逐渐得以形成。下表(见表1)显示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政策体系的基本形成过程。

  表1 1985年以来我国高职院校考试招生的主要政策

发布时间

文件名称

政策的核心要求

1985.5.27

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简称“85《决定》”)

明确高职院校的三类招生对象

1993.2.13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简称“93《纲要》”)

要求改变统一计划招生体制

1995.10.6

国家教委《关于推动职业大学改革与建设的几点意见》(简称“95《意见》”)

扩大招生对象,改革职业大学的招生制度。

1999.1.13

国务院《批转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简称“99《通知》”)

逐步从招生计划、入学考试和文凭发放等方面放权给省级人民政府和高职院校,探索高职院校的多种招生方法。

1999.6.13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简称“99《决定》”)

采取多种方式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放宽招生和入学的年龄限制,进一步明确省级政府在招生考试政策制定上自主权。

2002.8.24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简称“02《决定》”)

保障高职院校在招生规模确定上享有充分的自主权,高等职业学校可单独组织对口招生考试,扩大中职毕业生的入学比例。

2005.10.28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简称“05《决定》”)

扩大高职院校招生规模,明确到2010年占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一半以上。

2006.11.3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简称“06《意见》”)

支持示范院校的改革试点工作,鼓励开展单独招生试点,逐步扩大跨省招生规模。

2010.7.26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简称“10《通知》”)

支持骨干高职院校开展高职单独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

2010.7.29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简称“10《纲要》”)

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探索高等职业学校自主考试或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注册入学。探索自主录取、推荐录取、定向录取、破格录取的具体方式。

2013.4.15

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简称“13《意见》”)

建立和完善多样化的高等职业教育入学方式,明确以省级政府为主统筹管理和组织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2013.11.12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简称“13《决定》”)

加快推进职业院校分类招考或注册入学。

2014.9.3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简称“13《意见》”)

明确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目标,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改进考试内容和形式,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

2017.1.10

国务院《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简称“17《规划》”)

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突出“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高等职业学校招收有工作经验的学生,应当将工作实绩和能力作为重要的录取依据。健全学前教育、护理等领域和专业实行初中毕业起点、中高职贯通培养的考试招生办法。健全技术技能人才系统培养的招生制度。

2019.1.24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简称“19《通知》”)

建立“职教高考”制度,为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种入学方式和学习方式。

2019.5.6

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简称“19《方案》”)

针对中职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技能拔尖人才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考试录取方式。

  

  基于上述政策内容分析发现,我国高职院校的自主招生政策体系具有如下三大特征。

  (一)政策价值导向鲜明:提高质量与促进公平兼顾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政策的核心价值追求首先在于全面提高教育质量。“13《意见》”中明确提出:“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要着眼优化教育结构和提高教育质量。”[1]高职院校根据自身发展规律和各自办学特色选拨合适的生源,不仅有利于提升自己的办学质量,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更多更好的高素质技术人才和劳动者。同时高职教育质量水平的提高,还能够更好地引导人们教育质量观的转变,让每个学生都能根据自身的潜能实现多样化的发展,从而使基础教育真正获得开展素质教育的空间,最终有利于中小学教育质量的提高。

  同时,高职院校的自主招生改革还于要更好地促进教育公平。首先,通过分类考试和灵活自主的评价录取方式,为学生提供了更加多元化地选择不同类型高等教育的机会,让每个受教育者尽可能找到适合自己的教育从而获得更加平等的成功机会。其次,高职院校的自主招生,不断强调要扩大中职毕业生的入学比例,为广大中职生接受高等教育提供了更多的入学机会。“99《通知》”中要求至少要让中职毕业生的3%进入高职院校继续学习。“02《决定》”再次强调指出,要扩大中职生进入高职学校的比例,通过国家优质高等职业教育资源的共享来促进教育公平。

  (二)政策发展方向明晰: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丰富和完善自主招生途径

  随着人们对高等职业教育性质和作用认识的深入,高职院校开始作为高等教育体系中“与普通本科院校不同的一个独立类型”而非传统意义上作为“高等教育中一种低端、低层次教育”[2]进行招生改革。“10《纲要》”明确提出,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14《意见》”中再次指出:“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3]同时要求2017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要成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

  在这种分类考试政策指引下,高职院校的自主招生途径也在不断丰富和完善。“99《决定》”提出进行每年举办两次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试点。此后,春季高考在许多试点省市开始成为高职院校进行自主招生的重要渠道。2002年《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正式提出:“高等职业学校可单独组织对口招生考试,优先招收中等职业学校优秀毕业生。” [4]四年之后,在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06《意见》”中又明确提出:“各地要制定相关政策,优先安排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招生录取批次,鼓励开展单独招生试点。” [5]到2010年,新世纪首个指导我国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磅政策文件《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其中对高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方式提出了全面系统的要求,即要探索高等职业学校自主考试或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注册入学;探索自主录取、推荐录取、定向录取、破格录取的具体方式。

  随着政策的不断调整和补充,“13《意见》”中明确提出从建立以高考为基础的考试招生、改革单独考试招生、探索综合评价招生、完善面向中职毕业生的技能考试招生、规范中高职贯通招生、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六个方面对如何建立和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的入学方式进行了系统的政策阐述。至此,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的途径基本上得以完善和规范起来。

  (三)政策实施保障有力:不断增强省级政府和高职院校的自主权

  高职院校的自主招生之所以能够得以实施并不断拓展,其主要的原因之一就在于中央政府的逐步主动放权,使地方政府和高职学校获得了越来越多的自主发展权利。从高职院校招生政策的发展演变来看,上世纪末本世纪初是发生这一转变的关键时期。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接连发布的两份政策文件都明确提出并强调了在高等职业教育上地方放权。“99《通知》”首次提出:“要通过试点逐步把高等职业教育的招生计划、入学考试和文凭发放等方面的责权下放给省级人民政府和学校,省级人民政府在国家宏观指导下,对本地区高等职业教育的现有资源进行统筹。”[6]在同年随后发布的“99《决定》”中再次强调指出:高等职业教育(包括高等专科学校)的招生计划改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其招生考试事宜由省级人民政府自行确定。新世纪之初,国务院发布的“02《决定》”中进一步强调:“要扩大高等职业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增强其自主办学和自主发展的能力。要依法保障高等职业学校在专业设置、招生规模确定、学籍管理、教师聘用及经费使用等方面享有充分的自主权。”[7]“13《意见》”对以省级政府统筹组织和实施高职院校考试招生改革的管理制度继续给予了明确。

  通过这一系列的政策指引,明确了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改革的权力主体,考试招生自主权的下放,有利于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积极性,为地方政府根据各自的区域实情创造性地推进高职院校的自主招生改革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稳定的政策保障。

  二、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政策实施的主要现状

  (一)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改革工作推进迅速

  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上海三所声誉较好的民办高职院校率先开展自主招生改革,计划招生855人。在上海试点改革的经验上,教育部随后几年不断扩大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试点范围,2010年试点院校就达到了73所。2011年,200所列入“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示范性和骨干高职院校全部获得自主招生资格,此后,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高职院校数量持续迅猛增加。截至2018年9月,全国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高职院校达到1330所,各省市区当年纳入自主招生试点范围的高职院校数量总共达到900所,占全国高职院校总量的68%,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8]与此同时,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对象也不断扩大,除应届高中毕业生外,中职毕业生、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都被纳入招考对象中。

  发展至今,我国各地高职院校已经形成了不同梯度的自主招生改革格局。第一,示范先导型。区域内仅国家、省(区、市)示范性和骨干高职院校纳入自主招生范围,处在示范院校先行探索阶段,如陕西、广西等少数省份。第二,稳步扩大型。除区域内国家、省(区、市)示范性和骨干高职院校纳入自主招生范围之外,根据实际情况将自主招生院校范围有针对性地扩展到一些办学规范、办学质量较好或办学特色鲜明的院校。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试点范围已稳步扩大到省域内的大部分院校,绝大多数省份目前已经推进到此阶段。第三,全面放开型。区域内高职院校全部纳入自主招生范围,如河北、内蒙古、上海、江西等省份。

  由此可见,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我国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试点范围不断扩大,参与自主招生试点的高职院校类型不断丰富,数量不断增多。总体来看,我国高职院校的自主招生改革工作在全国已基本进入全面展开阶段。

  (二)高职院校探索出灵活多样的自主招考模式

  关于高职院校的招生考试模式,“13《意见》”中提出,重点探索“知识+技能”的考试评价方法,“14《意见》”强调要将高职院校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招考方式。从各高职院校发布的招生章程来看,试行自主招生的院校都在围绕这一核心政策要求,探索适合各自院校实际的考试评价模式。

  有研究者曾专门就169所自主招生的高职院校招生章程分析后发现,目前至少存在五种不同的考试评价方式。[9]

  1.文化基础测试自主命题+综合素质评价/技能考核

  此种评价模式是文化基础测试一般多以笔试形式进行,招生院校自主命题和组织测试,但考试内容不尽相同。综合素质评价不以省区为单位,而由各校依据本校专业特色和办学实际,调整评价内容,创新评价形式。全国大部分省区的试点院校采用此种方式,从2012年的情况看,全国共 19省116所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实行此选拨模式。

  2.文化联合测试+综合素质评价/技能考核

  此种模式是知识考核部分实行院校联盟或全省统一进行联合测试,由院校或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统一命题,技能考核部分各试点院校根据专业特点自行确定。江苏、广西、海南、陕西等地高职院校采用过此种模式。

  3.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会考+综合素质评价/技能考核

  此种模式是取消文化基础测试,对普通高中毕业生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会考成绩代之,中职业生以中职期间文化课成绩+实践技能测试成绩+职业资格证书折算成绩等,学校可自主确定所选科目、各科权重及计分方法。湖南、安徽、山东、甘肃、青海、内蒙古等地的部分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采用此种考评模式。

  4.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文化基础测试+综合素质评价/技能考核

  此种模式是在第三种模式的基础上,部分省份的院校自行组织文化基础测试,并将成绩纳入录取标准。各院校根据各自专业要求及办学特色依据设定不同的学业水平测试考察科目、分数折算原则和录取权重。文化测试各校各校自主命题组织实施,一般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权重相同。综合素质评价除部分院校仅用面试外,多数均采取笔试、面试、特长考察、技能测试等多种形式,笔试内容、面试形式、特长评鉴标准及各部分权重各校自主决定。这种模式下对中职生不要求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浙江、湖南、江苏等省部分的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采用此种模式。

  5.文化基础+综合素质评价/技能考核

  这种模式一般分为两种形式:一种为试点院校针对所有对象不设文化基础测试,直接以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或技能测试成绩决定录取的优先顺序;另一种是将文化课免考作为政策优惠吸引优秀及特长生源,免考对象及条件各校自主决定。例如安徽两所高职院校规定在省级及以上职业技能大赛、创新实践中获奖的考生,凭相应获奖证书职业技能或综合素质免试,但文化基础测试不免,考生需到达一定标准。

  除了以上的几种考试评价模式,各省市区还积极探索适合高职教育特点的分类考试形式。如上海2012开始实行的“分组联考”、湖北自2011年起实行的“技能高考”等考试评价模式,都为高职院校的自主招生积累了可供借鉴的特色创新经验。

  (三)初步构建出丰富多元的高职院校入学体系

  为了使更多的学生能够顺利接受高职教育,“2013《意见》”中提出,逐步与普通高校本科考试分离,为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样化入学形式。在这一政策指引下,我国高职院校已通过实践探索基本形成一种丰富多元的入学体系。

  1.春季高考成为高职招生入学的重要渠道

  春季高考实际上也是对现行统一高考的一种改革,其初衷是通过多次考试、多次录取增加学生选择学校的权利和机会。由于在试行之初,绝大数招生院校为高职院校(包含极少数本科院校),同时在当前国家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和鼓励自主招生试点的政策引领下,现在各省市所谓的春季高考,如天津、福建、山东、江苏等地基本上成为高职院校(包含部分本科层次职业院校)的考试招生平台,主要由省级政府统筹管理和组织实施,只是各地在春季高考的报考条件、考试时间、录取标准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地区差异。

  2.适合高职特点的三种招生入学途径得以推广

  这三种针对高职教育发展特点的招生入学途径包括:第一,高职院校单独考试录取入学。这种途径意味着高职院校可以单独组织文化和技能考试,并自主确定一定标准择优录取,通过单独招生入学被录取的考生无须再参加高考。第二,中高职贯通模式录取入学。这种途径是指通过中考从初中毕业生中招收就读高职,其中包括面向初中应届毕业生的“三二”分段制和五年一贯制两种模式。第三,对口单招录取入学。此途径又称对口高考,或“三校生”(中职、中专、技校生)高考,即高职院校结合自身专业发展需要,针对特定中职学校的毕业生进行考试招生入学。

  3.高职院校免试入学通道不断畅通

  为突出高职教育的特点,吸引各类生源入学,壮大高技能人才培养的范围,同时有效解决就业问题,高职院校招生免试入学形成了以下三类免试入学通道。

  第一,各地陆续建立了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通道。“13《意见》”中提出,对于达到规定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一定程序的审核公示后,可由有关高等职业学校免试录取。”各省、市、自治区基本都按照这一政策要求制定了本地的高职院校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政策。第二,基于综合评价的注册入学试点不断增多。“2010《纲要》”正式提出探索高职院校的注册入学模式。注册入学是指考生根据院校提出的报考条件和录取要求向试点院校提交注册申请,院校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以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方面的情况,在一定计划范围内,择优确定拟录考生。考生在拟录院校中,根据实际,最终选择确定一所就读学校的录取模式。在相关政策的引导下,2011年,江苏省最先试点注册入学模式,2015年,江苏省共有70所(包括公办和民办院校)参加注册入学试点,规模不断扩大。尤其自2014年以来,试点注册入学模式的省市越来越多,北京、山东、陕西、福建、河北、广西等地已经开始展开注册入学的试点探索。第三,针对特定群体的文化素质免考入学。为了更好地促进高职院校的优质发展,使优质高职院校更好地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民生领域以及促进贫困地区的脱贫,在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2019《方案》”中提出:“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各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确保有升学意愿且达到基本培养要求的考生能被录取。” [10]

  三、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政策实施现状的若干反思

  随着我国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政策的深入实施,由此也产生了今后的改革过程中需要重视并加以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高职院校的自主招生权有限,自主招生规模占学校招生总数比例偏低,自主招收中职毕业生的人数偏低

  从政策规定看,高职院校的考试招生已经从中央下放到各地方省级政府,但高职院校作为独立招生主体的地位还不明显,虽然在自主命题和自主测试等方面拥有了一定自主权,但这些自主权力还比较有限,同时在自主招生规模所占学校招生总数的比例、自主招生的专业选择、自主招生的报考资格等方面还存在着很多的统一限定,这些限定制约了高职学校自主招生权的落实,不利于学校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来调整自己的办学行为。

  目前,绝大部分省份对自主招生规模都有明确的总量限制,自主招生的专业也主要限制在示范(骨干)院校的若干特色专业上,招生面对的主要对象还是普通高中毕业生,而且高职自主招生受制于当地统一高考报名政策的影响。以浙江省2011年的自主招生为例,其中8所代表性的院校自主招生的人数占各自学校招生总数的比例从4%到21%不等,从总量上自主招生的学生只占到招生总数的10%左右,比例明显偏低。浙江省同年的数据显示,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计划的中职生数量只占到当年自主招生总量的21.6%,同时,中职生生源数量偏少。[11]这种现状也明显不符合国家招生政策中要逐步扩大中职学生进入高职院校的比例这一政策要求,高职院校在未来的自主招生中还需着力提高中职毕业生的招收数量。

  (二)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政策的深入宣传解读有待加强

  尽管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政策实施多年,但许多地方实践表明社会相关群体对此项政策并不了解。浙江省的一项调查表明:“在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制度实施几年之后,仍然有高达20.2%的调查对象表示从未听说过,92.4%的人不太了解自主招生制度。”[12]天津的政策执行调查也发现:很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高中教师对高职院校自主招生一事不甚了解,直到考试才知道确有此事。[13]这表明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对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政策宣传还不到位,尤其是市县级教育部门对自主招生理解不到位、接受不到位、重视不到位和支持不到位等各种因素导致政策宣传难以落到实处,导致很多中等学校尤其是重点高中对此政策尚不知晓。宣传缺位使得很多家长和学生对高职院校的自主招生在理解上出现了很大偏差,一些国家级高职院校的招生宣传人员进校宣传仍被误认为生源紧张的民办高职而拒之门外,参加高职院校的自主招生对许多学生和家长来说还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被动选择。

  为了高职教育的顺利发展,为了每一位学生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专业教育,为了给社会发展选拨出更好的高素质技能人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等学校和老师都有义务为考生正确地理解和传达相关政策精神,使有需要的学生和家长能够全面深入地了解各个招生院校的自主招生政策,从而能够更好地做出符合学生长远发展的最佳选择。

  (三)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相对忽视学生的正当权益,具体制度有待进一步改进

  在当前自主招生的制度设计中,许多地方和院校只是简单地从自身利益出发,在对考生所报院校数量和专业调剂上都有明确严格的限制,有的省份甚至规定只能报考一所参加单独自主招生的学校,这些规定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学生的选择空间。同时,由于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在高考前进行,而且许多地方和学校一般要求参加高职自主招生的学生一旦被确认录取并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后,将不得继续参加夏季的传统高考及录取。即使有些地方虽然不会限制考生参加后续高考和录取,但是对参加录取的批次和范围都会有明确的限制。

  以上的相关要求,使得很多考生在是否报名参加高职院校单独自主招生上顾虑重重,很多有希望通过普通高考考入本科院校的考生因此纷纷放弃报考高职单招。与此同时,由于高职自主招生时间一般在普通高考之前,导致许多考生担忧准备高职单招或在参加单独招生中发挥失常会影响到此后的普通高考复习,甚至认为参加高职院校的自主招生对参加高考还是一种重大的干扰。这就意味着对许多考生来说虽然看似选择增多,但由于各个选择之间的兼容空间有限,他们仍然是面临着“一考定终身”的选择状态。

  因此,高职院校在制定具体招生制度时还必须认真考虑学生的正当权益,降低学生参加自主招生带来的各种忧虑,使学生自主选择的权利和空间能够得到有效的落实和保障。

  (四)高职自主招生考试评价的科学性和公平性有待提升

  一般来讲,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大部分采取“文化基础测试+综合素质评价+技能测试”的评价模式,主要都是通过笔试和面试的形式进行。其中笔试普遍参照普通高考的形式,并且将语、数、外等文化课成绩作为主要评价指标,只有很少的地区和院校会加入专业知识及综合文化知识的考察。面试多以个人陈述、专家提问、考生现场解答的形式进行,由于招收人数多、工作量大,高职院校参与面试的考官素质层次不齐,面试过程缺乏有效监督,面试考官对评价标准把握的尺度不一,面试试题的规范性与灵活性难以协调等原因,导致面试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也容易遭到质疑。与此同时,还有研究指出,自主招生考核内容的难易程度、面试的时间、问题设计的合理性缺乏第三方控制和审核。[14]

  此外,综合素质测评是自主招生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内容,而且在录取总成绩中的所占比重也较大,由于我国社会和教育中的诚信制度体系比较薄弱,自主招生的高职学校很难确定考生所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不仅如此,不同地方的高中学校提供的教师评语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也存在着形式和内容上的差异,导致招生录取时只能凭主考官的主观评价进行考评而且费时费力。高职自主招生考试评价中的另一个值得关注的隐形现象是,由于不同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发展程度上的差异,自然造成不同考生在基础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素质之间的差异悬殊。一般来看,当前高职院校组织的自主招生无论是在测试的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更加有利于来自更加发达的城市和相对优质学校的考生。例如,在职业技能测试、面谈测试等方面,经济欠发达地区或薄弱学校的考生由于学校办学条件和教育水平等各方面的限制,其职业技能的训练条件十分有限,社会交往能力不足,往往导致他们难以顺利参与综合面试和技能测试的竞争,这也势必造成了高职学校自主招生中的一些不公平。

  从高职自主招收的生源对象来讲,由于自主招生院校的数量有限,而且不少招生学校都是组织普通高中毕业生、“三校生”统一测试,统一录取,在制定录取标准时又偏重文化成绩总分,这就造成“三校生”的技能优势难以获得正常发挥和认可,从而使得他们处于一种明显不利的竞争地位,也导致了高职学校部分有发展潜质生源的流失。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2013-04-15

  [2]黄文伟.政策学习与变迁:一种倡议联盟框架范式[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 2012(5).

  [3]国务院. 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014-09-03

  [4][7]国务院. 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2002-08-24

  [5]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2006-11-03

  [6]国务院.批转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1999-01-13

  [8]中国教育在线网高职招生专栏[EB/0L].http://gaokao.eol.cn/gaozhi/, 2018-8-20(相关数据依照中国教育在线网站2018年具有招生资格的高职院校名单以及当年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在教育招生考试官方网站高职招生通知中统计汇总而来。)

  [9]郑若玲,朱贺玲.探微与创新: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模式解析[J].复旦教育论坛,2013,(1).

  [10]教育部 等六部委. 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19-05-06

  [11][12]丁建洪.高职院校自主招生:问题与策略[J].教育发展研究, 2013(1